甘肃省首次对贩卖、制造毒品吗啡的罪犯判处死刑;保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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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甘肃网
6月25日,在“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我省法院毒品案件的审判情况和五起毒品典型案例。
据介绍,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我省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613件1956人,比上一年度同期增长8%;判处犯罪分子1634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379人,重刑率为23.2%。
近几年,我省毒品犯罪呈现出多样化特点,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数量较大;刑满释放后再犯的比例增大;毒品共同犯罪多以单线联系,人、毒分离,毒、款分离,手段隐秘,侦破难度增大;实施毒品犯罪而牵连涉财、涉暴力的案件增加。
当日,省高院公布了五起毒品典型案例。这五起典型案例是:王建国、刘强先等人制造、贩卖毒品案;马永海、马忠英贩卖、运输毒品案;马有苏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邵红杰贩卖毒品案和刘力生贩卖毒品案。其中王建国、刘强先等人制造、贩卖毒品案是我省首次对贩卖、制造毒品吗啡的罪犯判处死刑的案件。罪犯王建国、刘强先等人利用靠近国家药材生产基地的便利,非法倒卖、收购罂粟壳,制造加工吗啡并予以贩卖,毒品数量大,形成购、产、销“一条龙”的犯罪体系,社会危害性极大。法院已依法对被告人王建国判处死刑,对被告人刘强先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余各被告人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罚。最高人民法院已核准对王建国的死刑判决。该罪犯已于6月19日被依法执行死刑。(记者苏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