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春8月12日电 (田伟 高强) 8月12日上午,备受瞩目的长春9·29抢劫邮政储蓄银行案罪犯李广庆被执行注射死刑。
经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2009年9月,李广庆预谋抢劫位于吉林省长春市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朝阳路支行(以下简称邮政支行),为此,提前购买了瓦工锤、钢锯、手套、口罩等作案工具,并多次踩点确定了抢劫时间和逃跑路线。
做案前某一天晚上,李广庆用钢锯将邮政支行南侧窗户的两根铁护栏的一端锯断。9月29日14时许,李广庆携带自制枪支5支、爆炸物3枚及瓦工锤、口罩等来到邮政支行,将事先锯断的铁护栏掰开,用瓦工锤敲碎窗户玻璃,进入营业室柜台内侧。李广庆持枪威胁营业员,将现金18万余元装入银行专用钱袋后,从原路逃离。
在李广庆沿长春市朝阳区万宝街、云鹤街向西民主大街逃跑途中,见义勇为的市民纪长秋等人对李进行追赶。不料李广庆向追赶的市民开枪并投掷3枚爆炸物,其中2枚爆炸。李广庆逃至西民主大街与西中华路南胡同交汇处时,强行进入市民张某驾驶的出租车内。在纪长秋追至该出租车旁时,李广庆开枪击中纪长秋面部,致其死亡。
2009年10月3日,李广庆在长春市宽城区蔡家小区被警方抓获。2009年12月3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李广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李广庆没有上诉。经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广庆进行死刑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对被告人李广庆核准了死刑,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命令,于8月12日上午对罪犯李广庆执行了注射死刑。(完)